现金流量表虽然是三大主表之一,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各方人士都还没有认识到该表的重要性,审计公司对该表的要求也不甚严格,导致会计人员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不重视,对报表的编制方法也不熟悉。下面对日常容易忽略或弄错的地方进行归纳和分析。
常见错误一:对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界定不清楚现金流量表中明确规定,现金流量表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编制基础,分别与“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内容基本一致。需要明确的是,不是这几个科目里面记录的所有内容都是现金流量表编制的基础。不能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项目有: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不属于现金,如不能随时支取的固定存款等;受到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不属于现金,如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借款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另外,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范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发生变更,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常见错误二:对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借款业务分析不准确实际工作中,公司经常发生与其他公司之间的借款,也就是向其他非金融机构的企业借款,许多会计将这笔往来资金当作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即将借入的款项计入“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偿还时又将偿还款项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其实这是不完全正确的。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析填列。
①集团内部母公司、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均应当作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这样有利于母公司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企业向其他企业借入的资金,如果金额较大,引起企业的债务规模和结构发生较大的变化,企业可以把借入的资金与偿还的资金当作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果借入的资金金额较小,或者企业与关联单位、关系客户之间进行了比较频繁的业务往来活动,会导致企业有时是债务人,有时是债权人,企业应当将借入、偿还的资金当作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③另外需要提醒的是,不管企业借入的资金是当作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还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都要注意偿还的口径与借入的口径保持一致。常见错误三:对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及四险一金等列支不清现金流量表中的“支付的各项税费”中填列的各项税费,必须是由企业来承担的,而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并不是企业承担的,所以“个人所得税”项目不能列入“支付的各项税费”中,而应列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常见错误四:附表中“存货的减少(减:增加)”中对存货的界定不清对该项目正确的理解应该是“经营性存货的减少(减:增加)”,并不是所有的存货项目都要列支,对非经营性的存货应予以扣除,主要扣除的项目为存货中对外投资的、用于在建工程和非生产机构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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